低空经济资金支持和政策制定的部委及其职责
发布时间:2025-03-06 02:02:02
一、国家发展改革委
职责: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低空经济发展战略、中长期发展规划,提出政策建议,协调重大问题。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和低空智能网联系统的规划与实施。
资金支持:通过专项债券、产业基金等方式支持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。
二、工业和信息化部
职责:推动低空装备制造、技术创新和产业生态建设,重点支持无人化、电动化、智能化低空装备的研发与应用。
资金支持:通过专项资金和政策引导,支持低空经济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。
三、中国民航局
职责:统筹低空经济发展相关工作,包括空域管理、飞行服务保障、适航审定等。
资金支持**:推动通用机场建设、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的完善,支持低空经济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。
四、财政部
职责:通过财政专项拨款、税收优惠等方式,支持低空经济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研发。
五、科学技术部
职责:联合其他部委发布《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(2024—2030年)》,推动低空经济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。
资金支持:通过科技专项基金支持低空经济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。
六、农业农村部
职责:推动低空经济在农业领域的应用,如植保无人机、农田监测等。支持农业航空作业的精细化、智能化发展。
资金支持:通过农机购置补贴、作业补贴等方式,支持农业无人机的推广和应用。
七、交通运输部
职责:负责通用机场的规划、建设和运营管理,确保低空飞行活动的安全与高效。
资金支持:通过专项政策和资金支持通用机场及低空交通网络的建设。
八、自然资源部
职责:参与低空经济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,确保低空经济发展与土地利用、环境保护相协调。
九、生态环境部
职责:参与低空经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,确保低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。
十、中国气象局
职责:提供低空气象数据支持,确保低空飞行的安全与效率。